2013年5月11日 星期六


Jeppesen航圖判讀 - ILS進場圖

***點選圖片看大圖***

標準到場程序(STAR)帶到的最後一個定位點後(進場圖的最初進場點)
接著就換這張進場圖把你帶到落地了
由於進場圖資訊較多,以下將依Jeppesen所分的類別逐項介紹

===通訊頻率===
首先看到是航管頻率,閱讀順序由左至右,照著進場時會用到的頻率排列



===進場簡報===
進場主要助航設備:左右定位台(LOC) 頻率為111.1 識別代碼ITIA

最後進場航向:053度

位於OM(精確進場)或FAF(非經確進場)之滑降台高度:1421英呎(1348英呎)由於05跑道已經撤除外信標台(OM)等設施,在此OM的點以DME(D4.2 ITIA)代替
**1421ft是表示海平面高度 ; 1348ft是實際高度

ILS進場的決定高度(高):參考最低標準欄位

機場標高:106英呎 落地區標高:73英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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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飛程序:
沿著053度爬升至800英呎,之後左轉航向SEDUM定位點,保持3000英呎加入待命航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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進場規範
:高度氣壓單位:hPa 機場修正高度氣壓:3hPa(QFE修正至QNH)
1.DME為必要的設備(所以只要DME掛掉,就不能做ILS進場了)
2.重飛程序與推測航段(SEDUM至攔截RWY05 LOC之航線)需要雷達監控
3.重飛時,不可以在誤失進場點(MAP)前轉彎
4.進場航空器等級C.D的最大空速限制為210kt,直到加入待命航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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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TIA VOR為中心的扇形區最低安全高度



===進場平面圖===
一般來說,飛機經由STAR帶到最初進場點(IAF)後,如未獲得進場許可,就要加入待命航線直至獲得進場許可,才可以由IAF再往前進
流程如下(最初進場點)IAF [JAMMY] => (中間進場點)IF [ANKLE] => (最後進場點)FAF [ITIA D4.2] => (誤失進場點)MAP [ITIA D0.7]
不過除非空域擠爆,否則不會出現待命的情形,通常最後進場階段(或在更早STAR的階段),都是由ATC以雷達引導,將飛機帶去攔截ILS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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進場速度控制規範
1.除非ATC另有指示,否則通過KARAN後,限制空速200-180kt;通過ITIA 5浬後,限制空速160-150kt
2.如果不能完成第一點,需事先告知ATC
3.ATC取消10000英呎以下速度限制,不包含進場速度(通過IAF後的速度)
4.進場速度限制也可以取消,不過得看ATC要不要XD



===進場垂直頗面圖===
此圖標示出由IAF => MAP每個航段的高度限制及距離
ILS CAT I進場中,滑降台如果掛掉,可以直接使用LOC進場而不需重飛而較精確的CAT II,如果LOC.GS.ALS其中一種掛掉了,就必須重飛了下面那張進場圖是CAT I,所以在ITIA D4.2(最後進場點)的地方,分成了兩條線

實線是ILS進場的航線,在ITIA D4.2時的海平面高度為1421英呎,通過該點後,繼續沿著GS的訊號下降,直至DA(H)後,決定是否落地

虛線是LOC進場(滑降台不作用)的航線,高度為1500英呎,通過該點後,最低下降至610英呎,直至ITIA D0.7後,決定是否落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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頗面圖下方的表格為3度下滑道各速度對應之下降率
P.S:3度下滑道是指滑降台訊號以3度角向天空沿伸,不是指機頭往下壓3度哦XD
往右為進場燈光類別
再往右那5格,為重飛程序的圖示,詳細程序請參考上方的重飛程序文字說明



===落地最低標準===
這欄是使用ILS.LOC及繞場進場的落地規範
由於規範好幾格,以下各舉一例說明
1.ILS進場 D類航空器(***註2) 進場燈光掛掉(ALS out):D類航空器的DA(H)(***註1)為348英呎(275英呎),當飛機通過這個高度,如果看不見跑道,就要重飛,但是進場燈光掛了,所以D類航空器的要求是1400m,當機場報出的能見度小於1400m時,也要重飛

2.LOC進場 B類航空器通過ITIA D4.2後下降至610英呎(537英呎),若於ITIA D0.7的位置看不見跑道,就要重飛或能見度低於B類航空器進場規定的1600m,也要重飛

3.繞場進場Rwy05 ILS進場程序不能繞場,所以此欄空白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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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註:
1.DA(H)
(Altitude)海平面高度:自平均海平面量至一個平面、一個點或者可以視為一個點的物體的垂直距離

白話文==>地面測站測出場面氣壓QFE後,修正至海平面高度QNH,飛機經高度表撥定(QNH)後,顯示在高度計上的高度

(Height)實際高度:自某一個特定基準面量至一個平面、一個點或者可以視為一個點的物體的垂直距離

白話文==>飛機上的無線電高度計(RA)所測得與地面的實際高度


2.A.B.C.D類航空器(ICAO PANS-OPS規範)
A:速限100kt 繞場半徑1.7浬
B:速限135kt 繞場半徑2.7浬
C:速限180kt 繞場半徑4.2浬
D:速限205kt 繞場半徑5.3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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