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5月13日 星期一

飛機的燈號

飛機的外部燈光都有著不同的作用和特殊含義,在使用中也有一定的程式和要求。因此我們有必要學習一下這些燈光的使用方法。另外,由於飛機機型、廠商的不同,飛機的燈光系統也是不盡相同的,但是基本上大致規則是一致的,因此,我們著重講一下常見的標準外部燈光系統。

紅色防撞燈︰
又叫做信標燈,EACON LIGHT或BEACON,分別安裝在飛機的上下中部各一支。用途是防止航空器相撞。此燈根據機型適配的控制單元不同,以一定的頻率爆破閃爍。
此燈在飛機推出及發動機營運時打開﹗(只要飛機動就必開)

機翼燈︰
又叫WING LIGHT,位於機翼每側的兩個單光束燈光,照明機翼前緣及發動機進氣口。用於檢查結冰情況。
此燈在有結冰可能時應打開,但實際應用中一般常開

航行及標誌燈︰
航行燈NAVIAGATION LIGHT,標誌燈LOGO LIGHT,波音飛機飛為兩個電門,空客飛機合在一起。航行燈︰分別為左紅、右綠、尾椎白分別安裝在機翼尖和尾錐上。用於判明飛行物是飛機及指示飛行方向。標誌燈分別安裝在兩側的水準安定面翼尖上,提供對垂直安定面上的航空公司標誌進行照明。
空客飛機位兩組航行燈,它的LOGO燈當主起落架減震支柱被壓縮或襟翼伸出15度以上時標誌燈亮。
航行燈為只要飛機上有人就必須打開

機頭燈(空中巴士)︰
NOSE,此燈安裝在前起落架上,兩個燈分別叫做起飛燈和滑行燈。放在T.O位置時起飛燈和滑行燈都亮,放在TAXI時只有滑行燈亮。此燈用于滑行道及跑道的前照明,飛機滑行時放在TAXI位,進跑道後放在T.O位置。飛機起飛後關閉。前起落架收起時,自動關閉。

*滑行燈(波音飛機)︰
TAXI LIGHT,此燈安裝在前起落架減震支柱上1個。地面滑行時,用來照明飛機前方。
飛機在滑行時打開,離地後立即關閉

著陸燈︰
LANDING LIGHT,此燈安裝在兩側機翼翼根,左右各兩只。用於起飛著陸時照亮跑道。此燈功率很大,使用時產熱很高,因此需要高速氣流進行冷卻。因此在地面起飛前才能打開。
飛機起飛滑跑前打開,離地後關閉
飛機最後進近階段打開,落地後即關閉


跑道脫離燈︰
又叫轉彎燈或跑道邊燈。波音RUNWAY TAKEOFF LIGHT,空中巴士RUNWAY TURN。安裝在前起落架減震支柱上,左右各一,分別提供對機頭前方兩側照明。用于照明滑行道、跑道邊線。起飛後關閉。前起落架收起時自動關閉。
啟動發動機後打開,另外用途為夜間示意地勤人員準備滑出

高亮度白色頻閃燈︰
又叫做高亮度白色防撞燈,STROBE LIGHT。此燈安裝在翼稍前後各一及尾椎一只,波音飛機安裝在左右翼稍后尖各一只,尾椎一只共3只,空客飛機安裝在左右機翼前后翼尖及尾椎,共5只。用途是防止航空器相撞。此燈根據機型適配的控制單元不同,以一定的頻率爆破閃爍,亮度很高。
注意︰
在得到進跑道許可後才可以打開此燈﹗FL100以上可以關閉此燈。落地脫離跑道前要關閉此燈!

正常飛機外部燈光使用的順序應該是︰
1、 飛機打開總電源開關後,由航前機務打開航行燈,根據需要打開機翼燈、LOGO燈;
2、 飛機推出時打開紅色防撞燈;(地面試車也要打開)
3、 飛機啟動發動機後,打開轉彎燈準備滑出;
4、 得到滑出許可後,打開滑行燈開始滑行;
5、 進入跑道後,白色防撞燈;
6、 得到起飛許可後打開著陸燈起飛;
7、 離地後,關閉滑行燈、轉彎燈;(收起落架后可以自動關閉)
8、 高度上升至10000英尺以上關閉白色閃光燈;
9、 巡航時至少應該保持紅色閃光燈、航行燈常開; 根據需要打開LOGO燈和機翼燈;
10、飛機下降至10000英尺以下打開白色閃光燈;
11、飛機放起落架後打開滑行燈;
12、最後進近階段打開著陸燈;
13、接地後,打開轉彎燈,關閉著陸燈、關閉白色閃光燈;
14、滑行到位後關閉滑行燈、紅色閃光燈;
15、飛機如果不再有航機任務停機過夜,由航後機務最後關閉航行燈後,關閉飛機總電源離機﹗

2013年5月11日 星期六


Jeppesen航圖判讀 - ILS進場圖

***點選圖片看大圖***

標準到場程序(STAR)帶到的最後一個定位點後(進場圖的最初進場點)
接著就換這張進場圖把你帶到落地了
由於進場圖資訊較多,以下將依Jeppesen所分的類別逐項介紹

===通訊頻率===
首先看到是航管頻率,閱讀順序由左至右,照著進場時會用到的頻率排列



===進場簡報===
進場主要助航設備:左右定位台(LOC) 頻率為111.1 識別代碼ITIA

最後進場航向:053度

位於OM(精確進場)或FAF(非經確進場)之滑降台高度:1421英呎(1348英呎)由於05跑道已經撤除外信標台(OM)等設施,在此OM的點以DME(D4.2 ITIA)代替
**1421ft是表示海平面高度 ; 1348ft是實際高度

ILS進場的決定高度(高):參考最低標準欄位

機場標高:106英呎 落地區標高:73英呎

==
重飛程序:
沿著053度爬升至800英呎,之後左轉航向SEDUM定位點,保持3000英呎加入待命航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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進場規範
:高度氣壓單位:hPa 機場修正高度氣壓:3hPa(QFE修正至QNH)
1.DME為必要的設備(所以只要DME掛掉,就不能做ILS進場了)
2.重飛程序與推測航段(SEDUM至攔截RWY05 LOC之航線)需要雷達監控
3.重飛時,不可以在誤失進場點(MAP)前轉彎
4.進場航空器等級C.D的最大空速限制為210kt,直到加入待命航線

==
以TIA VOR為中心的扇形區最低安全高度



===進場平面圖===
一般來說,飛機經由STAR帶到最初進場點(IAF)後,如未獲得進場許可,就要加入待命航線直至獲得進場許可,才可以由IAF再往前進
流程如下(最初進場點)IAF [JAMMY] => (中間進場點)IF [ANKLE] => (最後進場點)FAF [ITIA D4.2] => (誤失進場點)MAP [ITIA D0.7]
不過除非空域擠爆,否則不會出現待命的情形,通常最後進場階段(或在更早STAR的階段),都是由ATC以雷達引導,將飛機帶去攔截ILS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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進場速度控制規範
1.除非ATC另有指示,否則通過KARAN後,限制空速200-180kt;通過ITIA 5浬後,限制空速160-150kt
2.如果不能完成第一點,需事先告知ATC
3.ATC取消10000英呎以下速度限制,不包含進場速度(通過IAF後的速度)
4.進場速度限制也可以取消,不過得看ATC要不要XD



===進場垂直頗面圖===
此圖標示出由IAF => MAP每個航段的高度限制及距離
ILS CAT I進場中,滑降台如果掛掉,可以直接使用LOC進場而不需重飛而較精確的CAT II,如果LOC.GS.ALS其中一種掛掉了,就必須重飛了下面那張進場圖是CAT I,所以在ITIA D4.2(最後進場點)的地方,分成了兩條線

實線是ILS進場的航線,在ITIA D4.2時的海平面高度為1421英呎,通過該點後,繼續沿著GS的訊號下降,直至DA(H)後,決定是否落地

虛線是LOC進場(滑降台不作用)的航線,高度為1500英呎,通過該點後,最低下降至610英呎,直至ITIA D0.7後,決定是否落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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頗面圖下方的表格為3度下滑道各速度對應之下降率
P.S:3度下滑道是指滑降台訊號以3度角向天空沿伸,不是指機頭往下壓3度哦XD
往右為進場燈光類別
再往右那5格,為重飛程序的圖示,詳細程序請參考上方的重飛程序文字說明



===落地最低標準===
這欄是使用ILS.LOC及繞場進場的落地規範
由於規範好幾格,以下各舉一例說明
1.ILS進場 D類航空器(***註2) 進場燈光掛掉(ALS out):D類航空器的DA(H)(***註1)為348英呎(275英呎),當飛機通過這個高度,如果看不見跑道,就要重飛,但是進場燈光掛了,所以D類航空器的要求是1400m,當機場報出的能見度小於1400m時,也要重飛

2.LOC進場 B類航空器通過ITIA D4.2後下降至610英呎(537英呎),若於ITIA D0.7的位置看不見跑道,就要重飛或能見度低於B類航空器進場規定的1600m,也要重飛

3.繞場進場Rwy05 ILS進場程序不能繞場,所以此欄空白



=====
附註:
1.DA(H)
(Altitude)海平面高度:自平均海平面量至一個平面、一個點或者可以視為一個點的物體的垂直距離

白話文==>地面測站測出場面氣壓QFE後,修正至海平面高度QNH,飛機經高度表撥定(QNH)後,顯示在高度計上的高度

(Height)實際高度:自某一個特定基準面量至一個平面、一個點或者可以視為一個點的物體的垂直距離

白話文==>飛機上的無線電高度計(RA)所測得與地面的實際高度


2.A.B.C.D類航空器(ICAO PANS-OPS規範)
A:速限100kt 繞場半徑1.7浬
B:速限135kt 繞場半徑2.7浬
C:速限180kt 繞場半徑4.2浬
D:速限205kt 繞場半徑5.3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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